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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系上沒有規定學生每學期最低修習學分數,則依據學則第五十條規定,學生畢業只要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滿各系所的畢業科目與學分,並通過各學系課程規劃表中規定之英語能力畢業檢定標準、各學期操行成績及格,就可以畢業(請參閱東華大學教務處首頁\公告事項\教務規章)。所以,若學生在大學四年(八學期)內有註冊但未修課的情形,只要符合上述規定,仍可以如期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