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:
依本校「提前畢業辦法」第二條規定:學士班學生符合下列「成績優異」標準者,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:
(一) 修滿所屬學系規定之全部應修科目與學分。
(二) 操行成績每學期平均在甲等以上。
(三) 申請當學期以前之歷年累計學業成績總平均在GPA3.7或八十四分以上。(轉學生在本校修讀學期之歷年累計學業成績總平均在GPA3.7以上,且其在原校所修科目學分經本校核准抵免者,該抵免學分之平均成績達八十分以上)。
(四) 名次在該學系同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者。
所以,學生符合上述之規定,應於擬畢業之當學期,依本校行事曆所訂日期提出申請--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表格或自網頁下載「提前畢業申請書」,依申請單上的程序辦理即可。 (請參閱東華大學教務處首頁\公告事項\教務規章\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辦法)。
P.S.若學生為轉學生,依本校「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第三條規定,至少要在本校修業一年以上,才能申請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