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行政公告]【開放推薦】108學年度「畢業生在校服務優良獎」、「縣長獎」、「議長獎」推薦事宜
應屆畢業生在校服務優良獎 畢業生在校服務優良獎: (一)推薦資格:應屆畢業生(含研究生),在校期間熱心服務,表現優異,歷年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。 (二)依據本校陳報教育部核定之系所名稱,各系(含學制、分組、學位學程)推薦一名。 (三)學務處相關單位推薦:學生社團、學生自治組織、學生宿委、熱心捐血及其它足以表揚者。 縣長獎及議長獎 推薦名額:各學士班(含學士學位學程)填報縣長獎及議長獎推薦表,每系各1人。 獲獎資格:在校學業成績優良、品行端正、日常生活表現優異,殊堪嘉許者。 符合以上資格申請推薦應屆畢業生在校服務優良獎、縣長獎之應屆畢業生,請自行下載申請表,於109年3月23日(一)下午17:00止送至系辦審查。 瀏覽數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