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行政公告]【註冊組】108學年度新生辦理保留入學說明
- 107年修訂放寬保留入學申請資格,除轉學生、學士後教保員專班之新生外,其餘新生皆可申請保留入學。有關保留入學流程請參閱附檔。
- 保留入學細節規定請參閱附檔-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須知。
- 保留入學申請期限至9/6(五)為止。保留生也需繳交畢業證書、身分證影本(報到時已交過者免交ex研究所甄試、考試生, 本校學士班獨招生...等)
- 若逾9/6期限但又暫時無法入學者,建請辦理休學手續,連結:線上休退學申請系統(逾註冊日須先行繳納學雜費)
最後更新日期 : 2019-08-13